长三角地区留学人员人才引进政策汇总(上海、杭州、南京、苏州)



POLICIES

中国各地区

人才政策汇总

长三角地区


01

上海

落户政策


留学回国人员获得的学历学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01>>在国外高校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如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

02>>在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参照“双一流”建设高校执行),并在国外高校学习获得硕士学位;或在国内非“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在国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硕士学位;或在国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

03>>在国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学士学位。

0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赴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进修、做访问学者等满1年。

05>>其他不符合第2、3 项条件,但在国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01>>基数和缴费时间要求,全职来本市工作后即可直接落户。

02>>毕业于世界排名51-100名的,全职来本市工作并缴纳社保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

03>>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04>>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

05>>无刑事犯罪记录等不宜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的情形。


学术人才支持政策 


在上海从事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的,或在上海创办企业的,或是上海特殊急需的留学人员和团队,对应不同类别可领取最高50万补贴。


创业支持政策


在上海从事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的,或在上海创办企业的,或是上海特殊急需的留学人员和团队,对应不同类别可领取最高50万补贴。


购车补贴政策


留学生回国将获得购买一辆免税车的资格。另外留学生购车可免征约10%车辆购置税,可减免进口零部件海关关税。



02

杭州

落户政策


0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学历者(本科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硕士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可以落户杭州市区。

0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55周岁以下,不含55周岁)学历者,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


学术人才支持政策 


来杭工作的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


创业支持政策


对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来杭创办企业的,提供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资助资金。


租房补贴政策


来杭工作的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每年发放1万元租房补贴,共发放3年。


购房补贴政策


来杭工作的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每年发放1万元租房补贴,共发放3年。


购车补贴政策


可购买一辆免税车,并且免摇号送车牌。


03

南京

落户政策


在国(境)外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或进修访问一年以上的留学归国人员。


创业支持政策 


创业补助: 大学生在南京首次创业,领取营业执照后,给予一次性2000元的开业补贴。



租房补贴政策


租房补助: 大学生租房补贴的期限由两年延长至3年,学士和高级工每月领取600元,硕士每月领取800元,博士每月领取2000元。通过企业申请租赁补贴的,享受政策期限最长5年。


购房补贴政策


高层次人才提取公积金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最高可放宽到4倍;安居人才购房最高补贴200万元。


其他补贴政策


求职面试: 外地应届毕业生到南京面试将享受1000元的面试补贴。



04

苏州

落户政策


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有来苏就业意愿且符合年龄要求的,可在人事档案转入后申请办理“先落户后就业”。


学术人才支持政策 



01 重大创新团队

  1. 最高5000万元项目经费

  2. 最高300万元安家补贴

  3. 最高100万元引才奖励

02 创业领军人才

  1. 最高500万元项目经费

  2. 最高300万元安家补贴

  3. 最高200万元滚动支持

03 创新领军人才

  1. 最高200万元项目经费

  2. 最高200万元安家补贴

  3. 最高50万元引才奖励

04 青年领军人才

  1. 最高200万元项目经费,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拔尖型人才乐居政策(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2hmB5hc8zZO8DzvloGUOfg)

  2. 姑苏宣传文化人才计划:特聘人才最高250万元安家补贴。

  3. 姑苏卫生人才计划

05 人才引进

  1. 资金支持:最高250万元安家补贴和500万元科研项目资助。

  2. 政策支持: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缴存时间限制,按缴存基数计算可贷额度,贷款额度可放宽至最高限额的4倍。

06 分层培养

给予最高15万元一次性奖励和100万元科研项目经费。



创业支持政策


双创人才50-500万元资助、双创团队300-800万元资助、双创博士15万元资助。

01 创业社保补贴

在苏州市创业并进行商事登记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正常运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对象范围: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取得硕士以上学位人员。

补贴标准:按照当年企业参保缴费基数,按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合计单位缴费比例计算,按实补贴。上述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当年企业、个体工商户各险种参保缴费基数下限计算单位缴纳部分之和的120%。如有各项社会保险基数、费率调整的按照对应新基数、费率计算。

02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在苏州市创业并进行商事登记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开业3年内吸纳本市户籍的登记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实际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

对象范围: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取得硕士以上学位人员、在校大学生。

补贴标准:按每年每新增带动1人就业给予一次性3000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三年累计享受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吸纳就业的同一人只享受一次政策。

03 苏州市区大学生初创企业可获得天使投资奖励

35周岁及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在国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创业人员以法人的身份在市区(姑苏区、高新区、园区、吴中区、相城区、吴江区)范围内创办5年内的企业,可获得天使投资奖励。

对象范围:35周岁及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补贴标准:每年遴选10-15个大学生初创企业,创业引导性资金按每家企业吸引的天使投资金额的20%予以奖励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04 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资助

根据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建设标准,对在苏州实施并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对其背景要素、市场评估、产品及服务、投资规模、项目团队、规划和效益、风险防控、社会效应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并遴选备案。

对象范围:毕业5年内(含)国内高校毕业生、国(境)外本科(含)以上大学毕业生、国内高校全日制在校生。

补贴标准:(1)申报人登记注册至申报年度上年末实际出资额高于(含)3万元、低于6万元的,按照每个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3万元补助。

(2)申报人登记注册至申报年度上年末实际出资额高于(含)6万元、低于20万元的,按照申报人登记注册至申报年度上年末实际出资额的50%补助。

(3)申报人登记注册至申报年度上年末实际出资额高于(含)20万元,按照每个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10万元补助。


租房补贴政策


人才乐居-租房补贴

适用对象:

适用于苏州各类企业和列入支持目录的公益类事业单位,首次从苏州大市以外全职引进,且个人及家庭在苏无自有住房和购房记录的相关人才。

主要包括A-E类人才,其中E类人才包括以下:

☑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符合各地紧缺专业目录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符合各地紧缺工种目录和相关条件的人才;

☑中级职称及以上专技人才;

☑自主创业并带动3人及以上就业的普通高校或职业院校毕业生

☑苏州本地普通高校或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苏就业创业的,视同为引进。

补贴标准:

E 类人才,按博士(正高级职称)不低于800元/月、硕士(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不低于600元/月、本科(中级职称、技师)不低于400元/月给予租房贴。


购房补贴政策


乐居购房贴

最高800万元购房贴。

乐居优购房

建设人才优购房,重点面向指定人才优惠出售。

乐居优租房

筹建人才优租房,重点面向指定人才配租,租金低于同类区域市场平均租金。

乐居租房贴

最高8000元/月租房贴。

乐居助力贷

首次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不受缴存时间限制,按缴存基数计算可贷额度,贷款额度可放宽至最高限额的4倍。

博士后安家补贴

对出站后留(来)苏企业工作的博士后给予30万元安家补贴。


其他补贴政策


高端人才奖励计划

奖励标准:针对符合条件的高端人才,按其年工资薪金不低于5%的比例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每人每年最高给予经济贡献奖励不超过40万元。


市属国有企业引进重点领域

紧缺人才认定和激励

  1. 对符合条件经认定的市属国有企业重点领域紧缺人才,给予最高6万元薪酬补贴。

  2. 对经市级认定的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除享受该市级人才计划相应的资助外,另行给予最高3万元补贴支持。

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惠政策

学前、义务教育阶段

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转)学,可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人才实际情况安排定点学校就读;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苏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安排在地段公办学校就读;在苏无合法固定住所的,一般根据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

高中教育阶段

高层次人才子女参加本市中考,录取时不受户籍限制;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录取;如符合加分政策的,同等享受本市户籍居民子女待遇;入学时减免学费。

如属于普通高中学段转学的,按与原就读学校同类别、同星级的原则,优先安排四星级或三星级高中就读。


欢迎大家持续关注本栏目,之后更有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等国家重点区域的留学生人才政策介绍等着大家!若有任何关于政策信息的补充,也欢迎大家在留言区进行评论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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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新加坡中国学者学生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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